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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消保委发布“3.15”消费警示

2020-03-11   来源:池州市消保委   浏览:6726

目前,虽然我市疫情得以控制并逐渐好转,复工复产工作正逐步开展,许多营业场所陆续重新开始营业,市民生活也正逐渐恢复正常。但形势依然严峻,仍处于防控关键时期。在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希望广大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理性消费,科学防护,从自身做起,凝聚你我力量共同战胜新冠疫情。

一、复工外出记防护

疫情逐步好转,但安全防护的思想仍不能松懈。目前仍处在疫情的关键期,复工复产并不代表疫情的警报已经完全解除。要选择合理的时间段进行购物,如遇人员密集,请暂缓购物或择期购物。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尽量不接触公共设施、用品、用具,如未带手套接触后,不要触碰眼、口、鼻等部位,以防病毒乘虚而入。与人沟通时,要减少接触时间,在排队结算时严格遵守“一米线”规定,最大限度减少人群接触。

同时,市消保委建议广大经营者:承担起社会责任,复工复产的同时,加强管理,确保上岗员工的身体健康,坚持佩戴口罩上岗,持续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杀菌工作,控制好店内消费者的数量等,全力配合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

二、购买口罩需理性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出行人流增多,口罩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刻意追逐口罩的防护等级,应针对不同的场合及防护的需要做到按需使用、按功能使用。要注意购买渠道,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药房、平台购买,要认准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要注意查看产品型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不要随意通过陌生的“微商”等渠道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三、在线教育要谨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中小学纷纷开展各种类型的在线教育,倡导“停课不停学”。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市民,选择网络在线教育平台时要注意:尽可能寻找稳定、有声誉、可信度高的大型在线教育机构;要多方位了解,考察清楚网络教育机构是否具备合格的办学资质以及资本、师资、课程等情况;选择教育机构时,要先上体验课,通过试听检验课程是否适合自己,避免陷入“退课”的尴尬;购买在线教育产品和在线教育服务时要谨慎,不要盲目跟风,不要轻信一些浮夸的宣传。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要理智维权,冷静处理,可自行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消保委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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