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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购买食品 消费维权“难”

2020-02-16   来源:郎溪县消保委   作者:郎溪县消保委   浏览:375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形势严峻,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渠道,减少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郎溪县内所有餐饮服务行业暂停营业,这使得一些“微商”们在微信朋友圈里违规销售手工制作的各种食品,有烘焙类的糕点、有各种小炒、还有春卷之类的小吃……而这些 “微商”,用自家厨房和自选食材制作的食品,食品安全风险无处不在。

这些“微商”绝大部分无实体门面,无许可证照,从业人员未经过健康体检,更谈不上合法的食材的来源、规范的制作过程、清洁环境卫生和餐具(环境)清洗消毒等。他们通过微信私下叫卖,无法查找其真实姓名或地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消费纠纷,消费者们则是维权无门,而市场监管部门也没有合法有效手段查找经营者,打击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郎溪县消保委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慎重购买微信上的自制食品,消费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交易凭证,弄清卖家真实的身份、联系方式、地点等,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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