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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2020-02-06   浏览:21337
 

202014日,雨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称雨山区宁泽园小区地下停车库价位过高。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安徽华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此事进行调查和核实,负责人称收费标准为每车位每月240元,一次性交一年可免一个月停车费价格为2640元。在小区内贴有关于停车位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告知。

该市民反映的停车收费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范围内。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马鞍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暂行规定等8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马政秘[2017]70号)第八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规范明码标价后方可实施收费。

执法人员已将该检查结果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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