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你我力量 共同防护疫情
亳州市各市级、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有不少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际,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此,亳州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各市、县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各市级、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有关企业要及时补足防疫用品,保障销售,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商业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一号)关于控制疫情的各项措施,主动退订宴席、酒店等费用,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市级、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有序参与防控工作,如查实有关单位乘机涨价、拒不履行法定责任、拒不遵守亳州市市疫情防控措施等行为的,将取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并向社会公布。让我们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勇于担当作为,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