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贵池区消保委东至县消保委石台县消保委青阳县消保委九华山风景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消费提示

2020-01-23   来源:池州市消保委   浏览:7550

近日,市消保委和市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我市部分药店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直接影响而高价销售口罩等相关防护用品。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文明安全消费,特别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食品安全放第一。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将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不食用野生动物,避免接触不明来源的病菌;二是优先选购生鲜上市禽畜肉,不购买活禽自行喂养和宰杀,避免人禽接触带来疾病卫生问题;三是准备食物前、后和用餐前要勤洗手,肉类和蛋类等食物要彻底烹调煮熟后食用;四是不食用野生蘑菇,避免毒素中毒;五是要注意食品贮藏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生鲜洗干净,熟食不久留;六是外出就餐和选购食品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保证优选优质。

二、旅游出行要注意。建议春节期间尽量不要外出旅游,如需外出旅行,应留意以下问题:一是慎选旅游线路。冬春季节易发呼吸道传染疾病,消费者尽量不选择游客太多、过于热门的旅游线路,也尽量不到空间狭小、人流密集的景点游玩;近期尽量不去武汉旅游。二是慎选旅游经营者。参团旅游尽量选择有资质、品质好、信誉高的旅行社,不被低价诱惑,不为“甜头”吸引,不上“野鸡”旅行社的当。租车、购票、订酒店也要尽量选择熟悉、信得过的经营者。三是要做好防护工作。呼吁每个人加强防范,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接触密集人群,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佩戴口罩。

三、商品价格须留意。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又值春节期间,无论是商品还是服务,价格均有一定的上涨。消费者在消费时须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清楚掌握价格收费。消费前,要问清楚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特别针对环节较多、计费复杂的服务项目,一定要了解到位,做到心中有数,明白消费;二是综合考虑价格变化。消费者要对前后价格进行仔细对比,掌握价格变化情况,对于价格涨幅较大、明显超出价值的商品和服务慎重选购;三是提前做好消费预算。春节是重要消费节点,建议消费者尽量做好预算安排,科学分配消费需求,做到按需消费,不盲目,不浪费。

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要理智维权,冷静处理,可自行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消保委组织投诉。消费者如果发现市面上有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的情况,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春节出行、疫情防控关乎千家万户。市消保委呼吁交通、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组织、经营者以及平台经营者,凝聚力量,共克时艰,在特殊时期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相关消费者合理诉求,尽力为消费者减少损失,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幸福安康的春节!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