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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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券过期了怎么办?

2020-01-23   来源:青阳消保委   浏览:6907

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便捷的网络购物也越来越受大众的追捧。很多商家利用网络宣传促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但是消费者的甑别能力仍需加强。

近日,青阳县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杨田市场监管所接群众投诉,称其在微信公众号内以预付款的形式购买的某酒店餐饮套餐服务优惠券且商家未明示有效期。在消费时被该酒店以优惠券过期为由拒绝使用且拒绝退款,认为该酒店存在欺骗行为。执法人员接投诉后到酒店进行核实并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表示:“经营者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春节来临之际,商家促销活动越来越多,青阳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防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在网络预订服务时一定要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有效期等信息,正确区分预付款、定金、订金,保障在消费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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