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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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消保委发布2020年春节消费警示

2020-01-17   来源:濉溪县消保委   作者:赵光明   浏览:3830

春节将至,是打年货、定年饭、外出旅游的消费高峰时节。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日前发布2020年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和合理消费,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物消费不盲从。消费者在置办年货、购买新衣时,要保持理性,从自身需求和实际消费能力出发,货比三家,切忌被优惠促销、低价打折活动诱惑,冲动消费、盲目消费。通过网络选购商品时,要尽量选择资质正规、信誉良好、评价较高、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网络交易平台或者网络经营者进行消费,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收到商品后,及时查验,发现有破损或者与订单不符的情况,拒绝签收。另外,消费者到农贸市场、超市选购肉类、禽类、粮油、白酒等大宗食品时,要查看食品是否新鲜、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超过保质期,外观是否异常,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以及感官异常的食品。

年饭预订多留心。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餐馆、饭店吃年夜饭。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意选择经营正规、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有保障的餐饮场所。签订合同协议时,要仔细看清合同内容和条款,尤其是需要预付定金的,需要注意定金的规则,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若因消费者不履行合同约定,定金无权要求返还,若商家不履行合同约定,应双倍返还交付的定金。此外,餐馆的收费项目也要一清二楚,有无服务费、开瓶费,包间是否存在最低消费等。

外出旅游早谋划。春节小长假期间,不少市民选择了外出旅游。出游前要提早做好安排,选择跟团游的消费者,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签订书式合同,警惕不合理低价游。选择自由行的消费者,春运期间要提前购买往返车票或机票,通过网络预定宾馆住宿、景点门票、租赁汽车的,要选择资质齐全、好评率高的网络平台,仔细查看订单内容,特别是对时间、地点、是否免预约、可否取消预订等条款要了解清楚,预订完成后,电话确认订单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行程。出游时,要注意备好适宜的服装和常用的必备药品,游玩过程中要注意遵守秩序,文明出游,同时注意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尤其要注意同行儿童和老人的安全,谨防发生意外。

预付消费需谨慎。春节期间,休闲娱乐、餐饮、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将迎来消费高峰。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谨慎,仔细查验商家证照和资信情况,协议明确、权责清晰,注意不要一次性支付金额过大的预付款,以免遭遇无良商家卷款跑路。此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应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发卡企业时,要向备案机关核实该企业是否备案,以免产生消费风险。

非法会销要远离。新年将至,少数不法经营者以举办感恩答谢会回馈老客户”“微信积攒等活动为噱头,变相推销质次价高、没有质量保证的净水器、饮水机和电子产品,或者组织老年人参加专家义诊、健康讲座、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活动,诱骗老年人购买夸大功效、假冒伪劣的保健品和医疗器械。老年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极易陷入此类消费陷阱,造成财产损失。消费者不要轻信,务必远离此类非法活动,避免上当受骗。此外,为父母购买保健食品的消费者也要注意识别,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切记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春节期间,消费者如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要注意留存证据,包括购物凭证、聊天记录、宣传图片等,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电话或向消费者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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