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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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退换货纠纷 消保委调解退定金

2020-01-08   浏览:1238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24日,庞女士通过12315热线向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其于今年在淮南市某家具厂购买的真皮沙发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由于多次协商未果,庞女士希望得到谢家集区消保委的帮助,以解决此问题。

〖处理过程及结果〗

谢家集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先后与消费者庞女士以及被投诉经营者取得了联系。从消费者处了解到,其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希望商家予以退换货;从经营者处了解到,该沙发原价6900元,因系样品故以优惠价格6200元售出,销售时已告知消费者该沙发系样品,但未在销售票据上注明商品状态。

经谢家集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同意了消费者加价600元为其更换另一款全新沙发的要求,消费者的投诉得以合理的解决。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因质量瑕疵依照国家规定、事先约定提出退换货,经营者有义务履行退换货。


            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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