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又到了一年的消费高峰期,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愉快祥和过双节,池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物消费要科学谨慎。消费者选购年货时,建议根据自身需求购物,适量就好,不要被商场“打折促销”、“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冲昏头脑,跟风购买不需要的商品。购买打折物品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谨防买到“三无”产品、假冒商品等。线上网购时,要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谨慎点击非正常弹出的购物网站链接;要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货到付款。
二、旅游出行要注意安全。节假日期间,出门旅游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跟团游的消费者需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务必签订旅游合同,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选择“低价游”、“零团费”等旅游产品,出境旅游的消费者务必确认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的相关资质;选择自助游的旅客,要提前做好功课,规划线路,安排好交通、住宿,避免人在囧途的尴尬;通过网络预订旅行门票时需警惕“钓鱼网站”,多查阅旅行地相关资料,避免掉进低价陷阱。
三、餐饮消费要谨防陷阱。元旦、春节是家人朋友聚餐的高峰期,在外出就餐时,要查看商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店;注意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或事先询问价格和收费标准,结账时索要账单进行核对,防止“低价高收”、“大小菜单”等情况。两节期间也是新人举办婚宴、预订年夜饭的高峰期,预订婚宴、年夜饭前一定要仔细考虑各种细节,事先与商家协定好双方要承担的责任,避免“霸王条款”。
四、维权证据要及时保存。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消费,消费者都不要随意丢弃购物发票或相关合要,要及时索取票据并妥善保存,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到当地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