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消费者诉求之后,舜耕所十分重视,组织工作人员到化妆品店进行实地了解调查,化妆品店表示化妆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并提供了检验报告、进货票据。表示消费者使用化妆品过敏属于个人体质问题,与化妆品质量无关,化妆品店销售的化妆品均为原装进口,遂无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消费者可以折价将产品退回。消费者对此方案表示不认可,一度情绪激动并提出要现场使用化妆品证明其皮肤过敏的事实。在调解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所里工作人员没有放弃努力,展开了又一轮的调解。最终协调了令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化妆品店同意补偿200元作为治疗费用,购买的化妆品由消费者自行处理。消费者最后对此方案也表示了认可。
2019年7月18日下午,考虑到消费者家在西部并且要照顾孩子,工作人员一直等到晚上六点多,将化妆品和200元补偿金交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了感谢与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