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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发布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2019-12-20   浏览:13387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发布

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商家们已经开始广泛宣传,打出购物送礼品抽奖、积分换礼等促销手段。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愉快祥和过双节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宣城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线下消费要谨慎

线下消费时,一是查看所购商品信息,避免购买到“三无产品”或者即将过期的食品;购物抽奖中奖后,被告知要交纳一定数额钱款购买该商品,消费者一定要慎之又慎,谨防上当受骗;预付卡办理、充值不要被商家的“冲得多 送得多”活动所误导,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办卡及充卡数额

二、线上购物多比较

   线上网购时,一是要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要谨慎点击非正常弹出的购物网站链接;二是要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如支付宝)或货到验货后付款,不要轻信或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三是重要物品收货后尽量当场验货,看实物商品是否和网站商品图片描述一致。

无论是线上消费还是线下消费,消费者都要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等消费凭证,涉及网购时,还应保留商品介绍页面截图、聊天记录等消费凭据,以备日后维权需要。

 三、旅游出行 安全第一

双节期间不少消费者选择外出旅游。通过旅行社选择出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谨防商家用各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格式条款。明确旅游服务价格、服务范围、食宿标准、旅游景点、购物场所、时间安排、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事项。

自驾游的消费者一定要提前规划旅游路线,对车辆进行保养及维修,确保旅游交通工具性能正常,安全出行永远是第一位的。

四、保存证据  及时维权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消费,消费者不要随意丢弃购物发票或相关合,要及时票据并妥善保存,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就能够提供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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