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州区消保委鳌峰分会收到一起投诉,投诉人孙女士称因市区某火锅店宣传持会员卡消费能打5.5折,所以在该火锅店办理了会员卡并预充了部分金额。但是,孙女士在消费时,却被告知部分菜品不能享受折扣,需付原价。孙女士感觉受了欺骗,所以投诉到了宣州区消保委。
工作人员接到该投诉后,立即着手了解情况。据调查了解,该火锅店仅在菜单的下方以小字形式标注了部分菜品不享受会员折扣价,火锅店在会员办理会员卡和点菜时,均未告知投诉人哪些菜品不享受折扣价,而投诉人在点菜时也未注意到小字部分的内容。火锅店的这一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工作人员对该火锅店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而该火锅店店主经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将立即整改,并主动退还了多收消费者的97元。至此,该起投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