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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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租房合同中的交易风险

2019-12-17   浏览:2627

      为进一步维护租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避交易风险,怀宁县消保委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建议租房消费者直接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或者与房东、转租企业签订三方委托代理租房合同,尽量规避转租交易。

  二、谨慎选择转租平台,特别注意一些成立时间不长、仅通过网络APP开展业务的租房平台。租房消费者务必查看该平台与房东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出租权限、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情况,慎重做出决定。

  三、慎用“租房贷”。消费者通过“租房贷”等信用贷款产品,提前将半年或一年甚至更长周期的房租一次性支付给转租企业,将会扩大交易风险。一旦转租企业破产倒闭,消费者仍需向“租房贷”平台还款,否则影响个人征信。

  四、多方了解市场价格区间,对收房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的租赁企业和租赁交易行为,自觉警惕市场风险。

  五、在租金支付方式上,注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租金,同时应向租赁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打款,谨慎向企业业务人员个人账户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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