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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饰置换闹纠纷,消保委调解终换新

2019-11-21   浏览:6432

3D金戒指不是开口的,这个金戒指是开口的,不是3D金戒指,商家欺骗了我…”。近日,一位在东至县金饰专卖店置换金戒指的于女士来到东至县消保委投诉该金饰专卖店。

20191015于女士一枚重4.32克的金戒指断裂了。于是拿着断裂的金戒指去该店置换新金戒指。于女士原计划通过补一些差价,置换一个等重量的9999金戒指。专卖店店员推荐于女士置换3D金戒指,并说3D金戒指采用了新工艺,不易断裂,不易变形,但是在价格上略贵一点,不是补差价换等重,而是补差价换一枚等价的3D金戒指。于女士经不住店员的劝说,欣然同意了该建议,补了184元加工费置换了一枚重3.26克的3D金戒指。

其后,于女士发现,金戒指上标记的还是9999金,在拿到其它金饰店咨询时,其它金饰店也说这不是3D金而是9999金,其他商家还給于女士普及:“3D金戒指不是开口的,这个金戒指是开口的,不可能是3D金戒指”。于女士发现自己换的还是9999金戒指,重量比之前还轻很多后,去找销售的营业员理论,对方拒不承认。无奈之下,于女士拿着金戒指来到消保委维权。

消保委在接到于女士的投诉后,根据于女士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员又查找了金饰专卖店的置换规则,基本上是:换同等重量同等工艺的黄金,补加工费。于女士拿的是4.32克的金戒指和184元的加工费,为其置换一个同工艺,重量却轻很多的金戒指是不合理的。从工艺上来看,眼前的这枚戒指所采用的开口工艺明显不是3D金的工艺,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在查看于女士置换戒指的发票时,发票上并没有本次置换戒指的工艺类型、产品型号、规格标准等信息,于女士所反映的问题缺乏充分证据。

消保委其后致电该金饰专卖店约定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在消保委的调解下,该店负责人在查看于女士置换的金戒指后,当场承认这枚金戒指采用的是9999工艺,不是3D金工艺,表示可能是店员失误导致,并承诺給于女士换回等重量的9999金戒指或等价值的3D金戒指。因老板认错态度十分诚恳,于女士也表示接受,本起投诉得到了圆满解决。

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置换工艺金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金饰的工艺类型、产品型号、规格标准等产品信息,在拿到金饰后要仔细查看金饰的标签标志,确保与描述一致。如果是置换金首饰,尽量要求商家在发票上备注好原物重量及工艺规格,置换规则,置换后的产品重量、工艺类型、规格标准等相关信息,在维权的时候也就有更加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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