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滁州市2019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会议室举行。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12315中心主任唐凤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消保委秘书长及12315中心主任,33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市消保委副秘书长梁岩宣读了《关于滁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决定》文件,随后对33家荣获2019年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三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分别从“满意消费长三角”示范领跑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维权、抓党建促创建放心消费角度做了交流发言。

唐凤阳指出,授予“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既是对过去取得成绩的总结、褒奖、鼓励,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责任和担当。她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一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四项制度,在当地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放心消费在安徽,满意消费在滁州;二是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带头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采取切实措施,履行六项承诺,保障五个放心;三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员工维权意识。支持、配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保委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力争消费投诉不出店面、不出楼层、不出企业,实现消费投诉解决在源头。同时,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对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经营者实行动态管理。发现违法失信行为,视情节轻重,及时约谈,劝谕整改,直至取消参与创建资格。她期望,“放心消费,诚信先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展现诚信企业风采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她希望大家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完善长效机制,为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促进消费不断增长、升级,为民生幸福、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使消费保民生促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的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