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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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县消保委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2019-11-09   来源:濉溪县消保委   作者:赵光明   浏览:5230

2019年“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各种优惠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下单。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不少消费者也曾遭遇过网购虚假宣传、先涨后降、违法搭售等问题。面对火热的购物氛围,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2019年“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选择,文明理性消费。

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在网上购物时,要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电商平台,并核对官方网址或APP, 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操控误入“钓鱼”网站。

理性购买促销商品。“双十一”期间,在电商各种花式活动刺激下,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购买超过实际使用需求量的商品,最后导致商品超过保质期都没有用完,而比价、选购、凑单等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详看促销活动规则。“双11”期间,各大商家出现预付定金制度,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然而很多消费者并没有仔细了解活动的规则,甚至不清楚这些促销手段存在着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订单可能被无故取消、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因此,建议消费者网购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销活动的规则,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以及商家作出承诺的截图等。

使用安全支付方式。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付款;不要随意告知他人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消费者了解《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平台责任和义务、广告宣传、搭售规定、押金退还等方面的规定,规避购物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并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保留凭证以便维权。在网购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等。一旦发生消费问题, 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保委组织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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