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贵池区消保委东至县消保委石台县消保委青阳县消保委九华山风景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放心消费创建

我市认定14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019-10-15   来源:池州市消保委   浏览:19812

近日,我市全面完成了2019年放心消费创建认定工作,全市共认定出14池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将我市打造成“放心消费之城”,2019年,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共同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创建内容围绕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在日常生活消费领域和旅游、电子商务、快递、保险、汽车维修、食品药品等特定行业领域,以商场超市、连锁门店、优质网店和商业集中区、专业市场、旅游风景区的经营者等为重点开展。

14“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为:池州市贵池葡萄园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石台依然农产品有限公司、池州枣里红商贸有限公司、池州市振宇商贸有限公司、石台华星商贸有限公司天方超市分公司、池州市国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路分店、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聚龙大酒店、安徽九芙蓉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溪山色大酒店、东至汉唐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东至县花园金诚超市、东至县结才装潢材料店、贵池区鱼家乐休闲农庄、池州市贵池漂亮宝贝儿童摄影部

示范企业(店)资格有效期为4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如在动态跟踪管理中发现被认定企业存在严重失信或违法行为的,将撤销其示范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