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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消保委成功受理车辆维修调解案

2019-09-30   来源:安庆市消保委   作者:潘燕   浏览:11004

    2019930日,市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车辆维修投诉案例,并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一面。920日,消费者占先生来到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19216日在安庆某4S店购买车辆,3月份该车辆发生侧翻事故,经由4S店维修后恢复使用。8月份在行使途中,无故出现发动机油底壳被击破现象。故占先生要求更换新发动机。由于此次发动机故障可能与3月份侧翻事故有关,4S店虽然同意更换发动机,但要求占先生承担更换发动机费用共计44千元。但占先生认为由于侧翻后4S店维修不彻底才导致此次发动机故障,故4S也具有一定责任,应当承担更换发动机费用。双方因维修费用发生分歧,车辆无法维修,占先生无奈遂投诉至安庆市消保委。
    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随即联系4S店,通过双方提供的资料,对此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由于此次发动机油底壳击破是否与前一次侧翻事故有关必须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而鉴定的周期长,费用高,且可能耽误消费者更长时间,带来更大损失。最终在市消保委调解下,4S店为消费者更换新发动机,消费者支付24500元,剩余费用19500元由4S店承担,并免费赠送消费者车辆保养一次,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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