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在小长假能够放心出游,提高旅游消费品质,泾县消保委、泾县市场监管局发布节日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报名参团和购买旅游产品时要谨防陷阱,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谨慎选择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即是否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旅游价格、旅游线路和景点、交通工具和食宿标准、购物次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对待旅游广告宣传,要注意识别不实广告内容,坚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拒绝不合理低价游。消费者出游参团要注意,选择价格要谨慎,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标准,任何低于成本的不合理低价,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在购买旅游套餐时,应关注其中的旅游项目是否包括强制性的进入某些“店面参观”;公布的行程安排是否符合正常的时间消耗;还应注意哪些项目包含在套餐中,哪些项目自费,避免不知情的消费后,被强制收取费用。
理性购买旅游产品。购物是旅游途中的重要一环,购买旅游产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店家,特别在境外旅游时,购物需求较大,一定要慎重购买定价高的珠宝、玉器类等贵重物品,注意对比价格、辨别真伪,保留消费票据,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可通过当地监督管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消费维权组织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