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放心消费暨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乡村行”活动
为深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农村区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村消费群体维权意识与能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近日,由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主办,泾县市场监管局、县消保委承办的“宣城市放心消费暨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乡村行活动”在泾县财富市场举行。活动由泾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小诚主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局)管志芳出席活动。参加活动还有泾县水务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及31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代表。
活动首先宣读了2019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表彰文件并对31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泾县民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诚信经营 放心旅游”为主题,代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发言;最后管志芳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在农村地区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各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活动现场还设立宣传台,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各类消费维权及放心消费创建宣传资料5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