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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餐具维权案

2019-09-19   浏览:12207

消毒餐具维权案

【案例简介】

2019年8月12日,铜陵市12315中心接到了消费者左女士的投诉,左女士说她于当天晚上在铜陵市第三中学铁道口旁的某饭店吃晚饭,结账时发现商家收取了每人1元的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费用,共计7元,左女士说饭店事先并未询问与告知,认为此项收费不合理,要求该饭店退还收取的7元消毒餐具的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

蓝天商城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很重视,及时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营者称,该店一直就是直接收费的,也没有人投诉过,所以并不知道需要事先询问或告知消费者。于是,蓝天所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表示消费者在消费中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经营者应事先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一次性消毒餐具,并告知消费者该一次性消毒餐具是收费的。如果消费者表示不需要,那么经营者应该提供不收费的已消毒餐具。

经过对经营者的宣传和沟通,经营者承认了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同意退还消费者已收的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7元,并表示下次注意,左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因此,该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餐饮经营者应该在消费者使用收费餐具前明示或告知,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如果消费者选择不使用收费餐具,经营者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不收费的已消毒餐具。在该案例中,经营者在消费者使用收费餐具前,并未事先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该消毒餐具费用。

案例提供:铜陵市铜官区市场监管局 蓝天商城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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