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管志芳带队到绩溪县开展2019年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督导工作,县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陪同。
前期,根据市局部署安排,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在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名单中推选了绩溪县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参与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店)认定。此次督导,管志芳一行听取了阳光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肯定了企业的工作态度,作为成立了近20年的老企业,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在商品质量、群众口碑、内部管理等方面确有成效,同时强调此次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机会难得、名额有限,企业在创建机构设置、文字材料整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将按照市局的反馈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做好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县消保委将继续做好放心消费督导工作,发挥各大示范单位带头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