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各类食品进入消费旺季,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保委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消费者选购食品提示如下:
一是选购食品尽量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商场购买,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等来路不明的食品;网购食品时,应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购买。
二是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上注明的生产许可证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等内容;要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印刷是否清晰、规范。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食品,不要购买胀袋、鼓包、变形以及外观过于鲜艳等包装异常的食品。凡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三是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容器上散装食品标识牌上标明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及产品合格证;注意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否做到防蝇、防尘、防鼠。熟肉等熟食制品是否在冷鲜柜中展示销售。
四是在超市购买果蔬时要注意产地和进货日期,必要时应留意果蔬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公示牌。选购生鲜肉时要注意动物胴体上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和动物检疫合格章,不要购买不按照规定要求存放或存放时间过长的肉品。
五是选购酸奶等对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和肉、蛋、奶制品时,一定要留意商家是否按照标签说明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以确保食品品质。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六是购买食品后,要注意索取和保留好购物小票或发票等购物凭证。 七是若外出就餐,要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量化等级高、评价为“笑脸”的餐馆就餐。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就餐时如发现食品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好存在食品问题的饭菜原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
当您的权益受损,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0554-2516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