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经营者行为,化解消费纠纷,预防、避免消费争议升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相关规定,9月10日,灵璧县消保委对我县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向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相关的条款,要求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原材料进货把关,确保出厂食品安全。同时对企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建议,按要求做到: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接受消费者监督。2、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履行告知义务,商品信息真实、准确。3、切实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经营管理活动中。4、强化教育与培训,学法守法,杜绝违法行为。
本次约谈,有利于参会企业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有利于他们树立尚德守法的经营理念,有利于他们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也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企业内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