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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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消保委温馨提示: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以价目牌为准

2019-09-06   浏览:2469

自己中意的洗发水终于降价了,小张内心一阵激动,看着超市陈列的一排排的洗发水,小张颤抖着拿下一瓶,蛮重的,500毫升呢,防治脱发有奇效啊,标签上赫然写着明晃晃的价格:50元,小张看着超市装饰展示台的金属反光自己脑袋上头发渐疏的现状,毅然拿起一瓶洗发水放入了自己的购物车里。

小张很快到收银台结了账,此次购物花了好几百元,这在小张的预期当中。小张有个好习惯,就是推出自己的购物车,他喜欢再核对下账目,算来算去,感觉钱好像出多了,但不知道多花在那?仔细回想下,原来是那瓶防脱洗发水,明明标价50,而电脑小票打出的却是100元。这差别可大了。难不成是超市电脑脑电波紊乱了?

他又返回超市验证,证实了自己的判断,该商品被多算了50元钱。商品标价竟与结账小票不一致,小张便去找超市经理理论,但超市经理久未出面。小张很生气,便向固镇县消保委投诉,反映了此事。

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小张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之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到该超市经理,了解到超市前期开展促销活动个别商品的标价没有得到及时更新,而收银系统中该商品已恢复为原价,由此导致超市出现这样的失误。

随后,固镇县消保委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超市经理为超市出现的失误向小张表达了歉意,并按货架实际标价核算商品价格,退还给小张多收取的费用。   

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收银系统与价目牌价格不一致时,商品价格以价目牌为准,经营者要为自己的失误买单。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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