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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消保委发布暑期消费警示

2019-08-14   来源:池州市消保委   浏览:6871
 

现在正值暑期,各类与青少年学生相关的消费高峰已至。池州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一、参团旅游需警惕“低价”陷阱

参团旅游是不少家长暑期带孩子外出游玩的选择,由此也带来较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参团,与旅行社明确约定吃、住、行、旅、购、旅游意外保险等相关内容。对于免费旅游要保持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同时消费者应签订由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旅游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资费项目、住宿标准、餐饮标准等,并索要缴费发票,以免因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或不正规合同而带来损失。要谨慎选择高空、高速、水上、潜水等高风险游玩项目,旅行途中保管好个人财财物、证照等。

二、暑期“充电”谨慎选择培训班

暑假期间是各类学习培训班的消费旺季,由此也衍生出一些消费纠纷,部分培训机构无固定培训地点、无办学资质;教学质量与承诺不符,存在虚假宣传;培训机构拒绝退款、拖延退款或要求消费者承担高额违约金;开课后未经消费者同意随意更改课时、合并班级甚至取消课程等问题。家长在报名前,一定要实地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环境、师资力量、课程安排等情况,了解相关收费政策,交费后妥善保存相关票据。

三、办理游泳卡当心“跑路”陷阱

游泳馆是暑期市民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消费者在选择游泳池、游泳馆时要注意查看游泳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场馆内的各项救生设施是否齐全,购买泳具时要查看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中文标识等。为孩子报名参加游泳培训时,要清楚游泳教练是否具有教练员技术职称或教练等级证书,报名时须签订协议,明确各项权责。消费者办理预付式消费游泳卡时要了解商家与游泳场所的关系,切勿选择租赁场馆短期经营的商家,办卡一般选择短期,切不可为了享受优惠而盲目预存大额费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消费。

四、注意饮食安全

夏季天气炎热,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的高发、频发时段。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或网上订餐时,应注意店家有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到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烤串、海鲜建议选择经加热熟透的烧烤食品和海鲜,不吃或少吃生海鲜。

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保存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应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电话或到当地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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