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灵璧众福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已注销其营业执照,按照《安徽省放心消费参创和示范单位 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撤销灵璧众福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宿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并收回其示范单位牌匾和证书。
特此公告
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因灵璧众福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已注销其营业执照,按照《安徽省放心消费参创和示范单位 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撤销灵璧众福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宿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并收回其示范单位牌匾和证书。
特此公告
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