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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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会员遭遇店门关 消保委维权退余额

2019-07-22   浏览:14333
 

     201979,消费者黄先生来到东至县消保委投诉称东至县某酒楼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关门歇业,卡内600多元的余额无法继续使用,希望消保委帮助维权退还卡费。

东至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在拓扑平台上查到该店登记执照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并于该店负责人夏老板取得联系,夏老板辩称该店一直是姐夫在经营,在关门歇业前曾和办卡会员联系,通知会员限期消费卡内余额过期不退,但是因为黄先生后来更换了手机号码,无法取得联系,对于卡内余额退还问题需要与姐夫进行核实,并协商处理。

消保委工作人员告知夏老板在三天内核实会员卡的登记信息及卡内金额使用情况,并指出,目前国家加大对失信问题打击力度,即使是经营遇到了困难,不能继续经营也应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承担应尽的责任,让消费者自行选择退卡或等待新店开业,不能突然关门歇业,作为经营户应该树立诚信原则。并让消费者黄先生回去耐心等待处理结果,三天后黄先生反馈说对方已经退还了余额全款,并对消保委的及时处理表示感谢。

该投诉是一起典型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根据《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此案件的成功解决与国家目前对个人征信重视程度,以及负责人夏先生的积极处理态度密切相关,相比其他类似案件中直接“关门走人”的经营者而言夏先生有一定的自律意识,最终能够促成消保委的本次调解。  


东至县消保委认为,相关立法部门应该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此类失信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要让违法失信者“一次失信处处受限”,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为抓手,不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建成全社会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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