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一位张姓先生提着一袋糖果来我局消保委投诉。张先生在我县某超市购买了一袋花生糖,后因花生糖的口味问题产生了消费纠纷,便直接到我县消保委处投诉。在消保委的介入下,该超市当场处理了相关情况,诚恳地向顾客道歉,并退还了货款。
7月16日下午,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情况,绩溪县消保委对该超市负责人就售卖散装食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约谈。工作人员针对此次事件,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进行了讲解,要求被约谈人加强日常散装食品的管理和养护,特别需要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的防护贮存工作,坚决落实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持续做好产品进货查验工作,加强对散装食品贮存管理,并积极同消费者沟通,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受相关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