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淮南市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42起,成功解决23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万余元,接受来电来访2633人次,不予受理83起。
根据投诉商品分析,以下商品占投诉前五类:家用电子电器类67件,占27.69%;房屋及建材类20件,占8.26%;交通工具类17件,占7.02%;食品类13件,占5.37%;日用商品类13件,占5.37%。
根据投诉服务分析,以下服务种类居投诉前五位:生活、社会服务类19件,占7.85%;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10件,占4.13%;文化、娱乐、体育服务9件,占3.72%;其他商品和服务9件,占3.72%;邮政业服务6件,占2.48%。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以下五类投诉居投诉前五位:质量82件,占33.88%;合同52件,占21.49%;售后服务37件,占15.29%;其他35件,占14.46%;虚假宣传13件,占5.37%
2019年上半年典型案例
1、消费者陈女士购房时,经营者迟迟不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我委协调,退回消费者购房款40余万元。
2、消费者张先生办理健身卡时,承诺可多店通用,但实际上要加收500元,经我委协调,免费予以通用。
3、消费者陈先生购买电器,承诺十年保修却不兑现,经我委协调,予以免费保修。
4、消费者陶女士购房时,未与经营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故无法购买,经我委协调,退回购房款11万余元。
5、消费者高先生交付定金,准备装修房屋,后装修公司将其转给别家装修公司,而别家装修公司存在经营异常情况,经我委协调,退回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