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池州市消保委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国家历来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值此“食品安全宣传周”之际,市消保委建议执法部门加强监管、经营者诚信经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格局。
警示一:查看食品信息,不买“三无”食品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适用人群等信息,不购买信息不全的食品或“三无”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商家的储存环境,如果有可能造成商品变质或存在不卫生的情况,尽量不要购买。购买面包、蛋糕等保质期很短的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是否有腐坏变质的现象,避免食用变质食品。
警示二:加工食品,应注意清洁卫生
加工人员应洗净双手,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砧板和餐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有必要时可用沸水消毒杀菌;烹调时完全煮熟煮透,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吃多少做多少,不宜过久地存放冰箱。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警示三:理性消费,不盲目购买进口食品
对于进口食品,消费者购买时要保持理性,要查看是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进口,有没有粘贴中文标签,是不是适合自己食用等因素。特别是对一些运输环境要求较高的奶制品、冷鲜产品等,在经历了长途运输和多次装卸之后,是否已经变质,这些因素消费者在购买时都应该充分考虑。
警示四:健康饮食,不迷信保健食品
现在,一些年轻人生活压力大,想摆脱亚健康状态;一些老年人想延缓衰老、益寿延年;很多家长都喜欢给孩子买各种各样的、功能不同的保健食品用来增强体质、提高学习成绩,这样的环境下,保健品越来越受欢迎。但是,有的保健品并不保健,甚至对人体造成伤害,新闻媒体曾经多次曝光虚假保健品,市消保委也经常接到消费者关于购买保健品上当的咨询和投诉。
为此,市消保委提醒大家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坚持均衡饮食和有规律的生活习惯,不必盲目追逐保健食品,购买和食用保健品前,最好先咨询医生。选购保健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批准文号,检查包装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许可证号。特别是老年消费者,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网络医生或专家趁机推销的高额保健品,保健品是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法规禁止宣传保健品有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切勿听信将保健品吹嘘为灵丹妙药或片面夸大药品的毒副作用的虚假宣传。
警示五:儿童饮食,要注意营养搭配
要想儿童身体健康成长,就要多元素摄取营养,所以家长和孩子选购食品时,要仔细辨别食品类别并查看配料表,尽量选择营养丰富的食品。要选择新鲜、天然、加工程度较低的食品,比如时令水果、坚果等;少给儿童吃膨化食品薯片、虾条、方便面等;不要轻易给孩子吃补品。食用冷饮要慎重,饮料不可替代水,对待小颗粒食品要谨慎食用,并且远离刺激性食物。家长们要注意,由于儿童身体机能发育还不完善,小朋友吃颗粒状、果冻状和鱼类等食品时应该在大人的照看和指导下,以免发生意外。外出吃饭要选择食品卫生等级较高、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厅,要看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警示六:面对食品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近几年来,大家的朋友圈里陆续出现过人造鸡蛋、塑料粉丝、咖啡致癌等和食品有关的信息和视频,有图有真相,让人看了心里不免一阵恐慌,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而是有人故意生事、破坏社会稳定。涉及食品安全的谣言频频出现,我们要引起高度警惕,对于收到一些内容和视频,应理性判断,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科学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做和谐消费环境的倡导者,不断推动食品安全健康发展。
警示七:经营者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把进货渠道关,生产安全、放心、合格的食品;食品销售企业应挑选口碑好、信誉好的供货企业,不销售生产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不销售“三无”食品,对于过期食品、或仍在保质期却已变质的食品应当及时下架处理。
警示八: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让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媒体对于不诚信的经营者、销售不安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曝光,切实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真正做到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