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城陈女士家正在读小学的女儿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从县城某手机店购买品牌手机一部。家长获悉后,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执意不肯。协商无果之下,陈女士便投诉至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
接到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并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商家同意扣除少部分折旧费后,将手机款退还给陈女士。
这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成功维权案例,对未成年人消费纠纷的处理有指导意义,同时对家长和经营者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家长,要多关注未成年人的消费观念,加强与孩子的沟通,科学合理地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应尽到经营者应该具备的责任和义务,注意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