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4月17日,安徽、上海、江苏和浙江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建立了“长三角消保委联盟”。
《关于完善儿童免票规则的合理化建议》是“长三角消保委联盟”的首次活动,目的是推动儿童免票规则更统一、更合理,从而促进长三角消费政策一体化建设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内容:景区儿童免票规则应身高与年龄兼顾,除设置身高免票标准外,增设年龄免票标准。儿童身高超过免票限制而年龄未达到时,凭有效证件即可享受免票优待。本次活动新闻发布会已确定于6月24日在上海召开,届时将公布首批相应景点企业名单。
我省是旅游大省,2016年8 月1日实施的《安徽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政府制定价格的景区门票免门票群体为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利用非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其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价格水平。
为了加快培育我省优质旅游品牌,吸引更多消费者来皖旅游,省消保委希望更多的非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也能响应本次倡议。
我们八公山区在本周三(6月19日)12点前,核实清楚景区免票规则实际情况,同时与景点企业沟通,参与并响应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