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宣州区消保委敬亭山分会成功调解一起配镜引起的消费纠纷。
前段时间,刘先生通过拨打12315热线,反映在市区一家眼镜店,为儿子配了一副价值1460元的近视眼镜,由于店家配镜差错,使其儿子的视力在一个月内上升了125度,刘先生十分气愤,决定投诉该眼镜店。
接到投诉后,敬亭山消保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刘先生,一起来到该眼镜店,经调查了解,刘先生的儿子是一名初三学生,自近视三年来,一直在该眼镜店配镜,度数一直维持得很好。但就在最近一次的配镜后,小刘同学总是觉得眼睛不舒服,头也有些昏,放心不下的刘先生带着儿子来到了宣城市中心医院,经眼科医生检查后确认:由于小刘同学配戴的这副眼镜的光学中心点与其眼睛中心点有偏差,所以造成其视力在一个月内下降了125度,在医生的建议下,刘先生花费了6300元为儿子配制了一副角膜塑形镜。
在一系列证据面前,商家承认配镜差错,表示愿意退还刘先生实际购买眼镜所花费的960元(另500元为商家赠送的优惠劵)。但刘先生并不认可,他认为三年来多次在该店配镜,每次都花费一千多元,为的就是保护小刘同学的视力,如今由于商家配镜错误,造成儿子视力不可逆的损害,他很是痛心,要求商家退货、支付角膜塑形镜的费用以及赔偿精神损失费。工作人员表示理解刘先生的心情,希望大家可以互谅互让、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问题,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沟通,最后该眼镜店按照刘先生实际支付的960元进行退货退款,另支付投诉人购买的角膜塑形镜6040元,共计补偿消费者人民币7000元整,刘先生表示满意。
在此,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眼镜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有资质的眼镜店,购买前先验光,知道自己眼镜的基本参数,选择眼镜架时,要注意所选镜架尺寸应与本人瞳距相匹配,购买后应向商家索取配镜加工单和发票,保存证据,一量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向消保委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