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固镇县消保委接到一起有关洗衣机延保服务的投诉,经过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本起纠纷获得解决,双方矛盾化解,商家答应尽快上门维修。
2017年6月份,消费者王女士购买某品牌洗衣机一部,并且购买了该品牌洗衣机维修延保服务卡,约定该洗衣机延保期限。2018年12月份,洗衣机出现故障。于是,王女士与延保服务商取得联系,希望商家能够上门维修,排除故障。但之后商家却迟迟未到,王女士很着急,多次与商家联系,对方均借故推脱。双方协商无果,无奈之下,王女士于近日来到县消保委投诉,请求消保委出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经调查,核实了王女士反映的情况,之后组织双方展开现场调解。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消费者道歉并答应上门维修。
延保维修服务卡的作用在于,由延保服务商按延保服务条款规定为已过质保期的商品提供一定时间的保修服务,延保期内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延保服务商承担。因此,本起投诉中,延保服务商应该上门为消费者提供洗衣机维修服务。(固镇县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