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9年4月,安庆某电器商行在雷埠乡曙光村开展家用电器营销活动,群众纷纷购买后,对该电器提出质疑,认为价格过高、售后没有保障,强烈要求退货,但展销方认为他们售出的产品并无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已经安装使用,表明坚决不予退货,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形势陷入僵局。无奈,投诉到怀宁县腊树市场监管所。
【处理过程及结果】
怀宁县腊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在充分了解情况后,首先要求展销方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在确认产品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双方进行进一步调解。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工作,展销方同意按退货处理,并按90%的货款给予退还,消费者也表示认可。最终成功调解。
【案例评析】
怀宁县腊树市监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并准确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消费纠纷,为30余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一万余元。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身消费维权安全意识,思考周全,在消费中留有痕迹,便于出现消费纠纷维权时有理有据,也有利于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