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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2019-03-21   作者:市消保委   浏览:20811
 

宣城市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系列活动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宣传“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我市以3·15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消费教育、广场纪念活动、受理投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建设诚信体系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赢得社会一致好评。全市共组织普法活动39场次,研讨座谈18场次,开展大型咨询活动8场次,组织新闻发布会5次,播放公益广告354条(次),组织12315开放活动43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5450册(份),消费者参加活动近万人,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4130件(箱),价值达42.5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消保委全委会

37日,市消保委一届四次全委会召开,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消保委副主任胡明宇主持,市消保委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刘富贵到会并代表市消保委做2018年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市消保委委员、市消保委副主任的调整和增补,还讨论通过了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和市区活动安排。各县市区都召开消保委会议,讨论2019年“3·15”纪念活动实施方案,部署3.15活动。

二、召开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2019313日下午,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保委联合召开2019年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安徽广播电视台、新安晚报、宣城日报、宣城广播电视台、宣城论坛等省市十几家媒体受邀参会。发布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情况、全市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和汽车消费、快递物流服务、预付卡消费、“3D”硬金饰品等消费热点问题。新闻发布会上,还就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保健品消费陷阱、预付式消费等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各县市区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消费热点和典型案例。

三、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讲活动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积极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消费知识进企业活动。市消保委组织消费教育知识进企业活动,对宣城万达广场100余家商户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宣州区开展一次“放心消费”进企业体验活动,让消费者零距离参观企业生产工艺、制作流程、质量管理等,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

二是开展消费知识进校园活动。泾县市场监管局在多所中小学校举办了3.15普法宣传知识讲座,以集中授课、发放宣传单、图片、漫画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向同学们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同时,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页。

三是开展消费知识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各地采取不同的形式,会同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在社区、村委会开展消费维权活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通过悬挂横幅、背景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与农村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电视购物、老年保健品、明星代言、“三无”产品以及电信服务、家电维修等领域进行现场授课,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耐心教授村民如何辨别真假商品,向农村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

四是建立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并开展培训。近年来保健品虚假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问题越发突出。根据省局要求,各地建立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开展教育活动,向老年人讲解如何预防消费陷阱,如何辨别保健品销售中的违法行为,正确应对有奖听课、免费旅游、回收药品、免费体检、家访送礼等活动,帮助老年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五是召开重点管理企业座谈会。对投诉量较集中企业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普遍存在的电商广告宣传、百货超市的价格与服务、企业内部管理等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要求各参会企业加强学习,严格内部管理,加强自律,切实履行经营者义务。

六是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上线活动。318日上午,宣城市消保委做客宣城“1061”交通文艺广播栏目,就消费维权知识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并在线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线上受理消费者投诉2起,并于当天下午得到解决。

四、隆重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为纪念第37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宣传“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宣城市2019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乡村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区府山广场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消保委领导出席纪念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刘富贵宣读了“宣城市诚信企业”表彰决定;市政府副市长郭金友就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表讲话。参加纪念活动的领导对获得第十一届“宣城市诚信企业”荣誉称号部分企业代表进行授牌并举行了“消费维权乡村行”启动仪式。

各县市区以及市场监管所都举办了纪念活动,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接受消费者咨询,还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活动。

五、受理消费者投诉

一是12315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轮岗值班制度,保证投诉热线畅通,确保消费投诉无延误,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3件,办结49件,4件未办结,其中2件正在办理中,2件因为被投诉单位负责人出差在外,已与双方联系,出差回来后立即组织调解。二是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14件,并都及时办结。全市共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67件,办结63件,调解成功55件,涉及争议金额11.7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9万元。

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宣州区、郎溪县、泾县、旌德县等地分别销毁了假冒伪劣商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烟草等部门,对2018年查获的假名烟名酒、奶糖等假冒商品、问题食品、过期失效药品、药械,各类违法商品包装袋及商标标识,以及各类电器产品、消防产品、民用建材等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此次共销毁假冒伪劣商品4130件(箱),涉及商品近百种,价值达42.2万元。

七、广泛开展3.15宣传活动

一是在宣城日报和宣城论坛上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15前夕,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与宣城日报和宣城论坛联系,在宣城日报专版和论坛板块中发布3.15宣传活动信息,全面宣传3.15活动情况,宣州区消保委通过《今日宣州》专版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宣州区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在市电视台连续三个月滚动播出“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累计播放次数超1000条(次);三是录制消费警示在宣城交通文艺广播1061栏目滚动播放;四是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保委网站、公众号及时将消费维权相关信息予以发布;五是督促经营户利用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标语、口号,宣传《消法》及“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的相关内容。六是编印宣传材料。市局印发宣传材料8000份,泾县市场监管局编印了4000份绿色泾县“3.15”特刊,全市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材料35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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