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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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汽车强制店内购保险 消保委出面来维权

2019-03-20   浏览:2665
 

2019年元月底,家住东至县尧渡镇的汪先生遇到件烦心事,201612月份汪先生在某汽贸购买了一辆心仪的汽车,粗心的汪先生沉浸在喜悦之中,并未注意该汽贸公司在收取车款后另收取了1000元的续保押金。等到2019年汪先生准备从别处购买保险时被告知必须在该汽贸继续购买保险,否则不退还1000元押金,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汪先生无奈向东至县消保委投诉,希望能挽回损失。

接到投诉人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消保委秘书处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接到投诉后消保委秘书处工作人员约谈了该汽贸的法定代表人程某,并邀汪先生共同商谈处理。消保委工作人员明确告知程某的此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搭售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经东至县消保委秘书处工作人员反复与当事人沟通后,该汽贸公司程某意识到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侵害了汪先生的合法权益,同意退还1000元押金,并且认可汪先生可在别处购买车险,当场对汪先生进行了诚挚的道歉,最终取得了汪先生的谅解,汪先生对此次消保委秘书处的维权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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