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一起消费者来访投诉。消费者周先生反映,其在该县某通信运营商营业厅购买的智能手机存在耳机不清晰、自动关机等情形。消费者自行前往营业厅交涉,要求换货或全额退款未果,遂来县市监局消保委投诉。
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手机的外观、配件和基本功能,检查了证明消费关系的购物发票,耐心听取了周先生对故障的描述和诉求,立即联络了销售方的有关负责人来现场处理。
周先生坚持认为手机有质量问题,而销售方认为手机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存在质量问题,按公司规定不予调换、退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互不让步。
工作人员果断启动技术鉴定程序,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手机送至相关技术机构进行鉴定。工作人员将手机、配件和票据等进行规范封装,在三方签字、确认无异议后贴上封条送检鉴定,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录。
经鉴定,这台智能手机是新机,但款式较老、技术参数配置很低,无法运行新程序,故而消费者在系统提示启动升级后,出现上述故障。面对鉴定结果,该通讯运营商主动提出退还消费者全额手机款。
县消保委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消费纠纷调解中,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技术机构合作,以技术为支撑,科学有效地调解,让经营者心服、让消费者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