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原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保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加强消费维权基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开展了消费教育宣传、消费纠纷化解、放心消费创建、社会监督、组织建设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营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做出了新贡献。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影响
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有效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真假商品辨别知识等宣传教育。一是重点开展3.15大型现场活动。原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联合原市食药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烟草专卖局等十多家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300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0余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市消保委联合贵池区消保委、池州人网共同举办池州市3·15消费维权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活动,通过在线答题方式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吸引了1400余名消费者参与答题。二是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组织全市各级消保委深入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提高消费维权能力。三是开展校园消费教育工作,6月份,市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品质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采取多媒体课堂实例讲解、课外现场实践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科学健康消费观念。四是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宣传,11月份,市消保委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市集中开展以老年消费调查、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老年消费教育进课堂活动为主题的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月活动,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
二、畅通救助渠道,延伸维权触角
全市以提高消费纠纷处置工作效能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救助手段,着力维护民生促发展。一年来,原市工商质监局12315(1236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4579件,解决4526件,解决率为98.84%。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594件,举报209件,咨询2749件,建议1件,其他26件。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4件,解决411件,接待来访和咨询3129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5665元。
三、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优化消费环境
原市工商质监局、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出实招、求实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时序进度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县、区也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对照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和创建管理办法,做好对参创经营者和示范企业(店)的培育、指导、监督和管理;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对社会反响好、消费者满意度高的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我市放心消费参创经营主体共145家,共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6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4家。
四、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消费秩序
全市各级消保委以社会监督为抓手,切实做到了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维权,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开展消费调查。市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网络消费调查、预付式消费调查和老年消费调查,均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发送查询建议函。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向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和池州电信公司发送查询函各1次,向池州电信公司发送建议函1次,均得到了及时回复。三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为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全市各级消保委根据节日特点、投诉热点等,及时发布各类消费警示17次,其中市消保委发布6次。
五、夯实组织建设,形成维权合力
一是消保委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暨第一届一次全委会会议召开,标志着市级消保委组织机构建设全面完成。同时,江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天湖风景区都获批成立了消保委组织,至此我市8个县区消保委组织实现全覆盖。二是整合消费维权力量,进一步推进以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为基础,“一会两站”为基点,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六、开展专项整治,打击不法行为
原市工商质监局围绕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认真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户7840户、批发市场136个、集贸市场317个、仓储地733个次,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类型案件176件,办结152件,案值226.73万元,罚没金额63.13万元。二是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虚假违法招生广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整治,监测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广告37万条次,监测检查互联网站1400家次,监测检查网上广告1.1万条次。三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以农村电商、企业经营网站、在线旅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和团购网站等为重点整治目标,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92户(次),实地检查电商经营户247户(次),依法处理网络商品交易投诉45起,立案调查网络交易案件19件,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四是切实保障产(商)品质量安全。相继开展了水泥、危化品、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纤维制品、商品煤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产(商)品质量抽查,市本级抽查生产领域企业170家,抽样195批次,合格率97.4%;抽查流通领域企业51家,抽样92批次,合格率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