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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爆竹不慎炸伤,消保委出面助调解

2019-03-11   来源:徽州区消保委   作者:余宝莉   浏览:11063

【案情简介】201924日,正是除夕当天,徽州区居民即投诉人王某在一家超市购买了烟花爆竹,燃放时发生意外,造成王某左眼受伤,遂来电投诉商家。

【处理过程及结果】投诉当天,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由于现场爆竹已损毁,不符合检测标准,责任也难以界定,故待王某治疗有所好转后,区消保委分别与投诉双方进行多次谈话,单方调解后,34日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经协商,投诉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投诉双方都表示满意。

【消保委提醒】每年都有烟花爆竹燃放意外事件,而事故的责任又难以界定,徽州区消保委提醒广大市民,一是购买烟花爆竹要到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购买时要索取票据,切勿在流动商贩处购买。二是谨慎购买、燃放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一般应选购火药量相对较小的烟花,摔炮、拉炮、砸炮等烟花爆竹爆炸感度低,遇到摩擦、碰撞极易发生燃烧、爆炸,存放、燃放时潜在危险性很大,不宜购买。三是燃放烟花爆竹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燃放,禁止违法违规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四是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保持安全燃放距离,切不可用手拿着爆竹点着之后再扔掉,一定要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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