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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一起“食用竹盐”消费纠纷获群众点赞

2019-03-1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南山监管所   作者:李宣强   浏览:11497

3月1日,南山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食用竹盐”消费投诉,消费者获赔6000元。

消费者反映在南山街道某餐厅购买了食用竹盐,竹盐的卖家李称该竹盐能够调理糖尿病。消费者在购买竹盐后,将其原本服用的药物停用,服用该竹盐一段时间后导致血糖未降血压反升的情况出现,消费者遂投诉

  接到投诉后,南山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二名执法人员到某餐厅进行调查,初步了解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争议并且发生争吵,当场和解达成,于是调查人员约定双方在南山市场监管所调解室进行,在调解室内执法人员在掌握详实相关证据后,严肃批评某餐厅经营者李某,指出竹盐也是盐类的一种,只是竹盐的生产方式与普通食盐有所不同而已,宣传竹盐能够调理糖尿病无任何科学依据,这种夸大宣传方式已经违法,要求李某立即对消费者做出赔偿,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李某违法行为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拿到获赔的6000元人民币,消费者对监管所执法人员高工作效率、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非常满意,连声称赞。该起消费纠纷成功解决。

今年以来,南山市场监管所进一步加强提高消费投诉调解工作效能,一方面组织所内人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类产品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学习,提高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保障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在受理投诉后,要求办理人员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即时到达纠纷事发地,对被投诉者进行实地调查,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在处理过程中,要求“耐心、细心、静心”化解消费纠纷,力促消费纠纷得以有效解决,促进该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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