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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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 织 品 消 费 警 示

2019-03-06   浏览:7059

一、使用说明不合格根据国家标准GB/T 5296.4- 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组织品和服装》的规定,凡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商品需要有使用说明,并且所标注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维护方法、纤维成分和含量、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七项内容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耐磨擦色牢度不合格:耐摩擦色牢度是纺织品色牢度检验的一项,也是纺织品最常见的检验项目之一,是指染色织物经过摩擦后的掉色程度,考核燃料对机械摩擦作用的抵抗能力,如果不合格,消费者穿着后,由于服装和皮肤摩擦,面料上脱落的染料就会进入人体,对人体造成伤害。

三、纤维含量不合格:轻微成分含量是决定一件衣服舒适感和是否健康无害的基本质量要素,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业没有建立好原料的验货制度,对面料的采购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和手段;二是企业缺少专业纤维含量检测人员与检测设备,未经检测,直接伪造纤维含量数据标注在标签上;三是企业直接把面料商提供的纤维含量标注上去,实际检测出来的成分与标注的不一致,四是有些企业明知纤维含量有误,还故意打上某纤维含量,以便商品好卖,而且新型纤维含量高,价格一般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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