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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时节购买农资“五注意”

2019-03-05   来源:濉溪县消保委   作者:赵光明   浏览:4388

濉溪县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春耕时节购买农资“五注意”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农业生产资料不仅关系农业收成的好坏,而且也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户经营收入的高低。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时需慎重,做到五注意

一要慎重选择购买场所。购买农资时,要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购买;不要贪图便宜、省事,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商贩处购买。合格经营者都会在经营场所显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农资经营者除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二要认真查验包装标识。选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示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

三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对不清楚的事项,应向农资经营者或者农业部门进行咨询。

四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因素比较复杂,为了方便解决纠纷,购买时请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及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和金额。如果购买的数量较多和金额较大,最好与经营者签订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保留少量样品。

五要了解纠纷解决渠道。若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发现违法经营农资行为的,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申诉举报,或者向消保委投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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