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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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保委处理行李箱纠纷

2019-03-04   作者:汪洁   浏览:13411

2019年2月19日,冯女士在绩溪县某箱包店购买了一款某品牌行李箱,折后价323元。回家后发现箱子滑轮处开裂,冯女士认为箱体破损是购买时店员鼓动其儿子坐行李箱造成的,找店员协商,要求换箱,店员不同意。冯女士为此多次上门沟通,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冯女士感到十分气愤,认为商家推脱处理问题,提出退货退款的诉求,希望消保委介入,帮助她维护合法权益。

消保委工作人员查看了行李箱的受损部位,车轮一处确实严重开裂,要求投诉人冯女士出具票据及行李箱吊牌以便了解更多信息,冯女士反应,在付款后商家已将行李箱吊牌收走。消保委人员遂前往经营店铺查看同款产品及信息,并向经营者了解情况。经营者反应购买时有让顾客查看箱体,箱体底部应系冯女士使用不当所致。双方虽对基本事实无异议,但对责任归属不能达成一致。经消保委人员耐心劝解及新《消法》有关条例的讲解,最终,商家同意给消费者退货退款,消费者冯女士表示以后会保存好购物票据。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任何产品时务必要保存好产品信息和相关票据,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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