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芜湖市湾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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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典型案例1

2019-01-31   来源:芜湖县消保委   作者:葛慧娟   浏览:3662

免费班车纠纷维权案

【案例简介】

2019年118日,一消费者通过网络反映,2019112日在某超市搭乘免费班车被拒载,且司机态度恶劣,并要求查看消费者购买的物品,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作出合理的解释。

【处理过程及结果】

芜湖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向该超市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经双方了解情况,消费者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后经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致歉,并赠送一份小礼物以作补偿,同时对司机进行了内部处分,消费者表示接受。

【案例评析】

本案的纠纷在于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应当享受的权利没有享受到。根据《消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依照上述几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及时的给消费者进行道歉,并对此行为做出处理,制止此后出现类似事件。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要保留相关的票据,对侵害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要严肃拒绝,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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