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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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引纠纷 消保委调处促和解

2019-01-18   作者:固镇县消保委 张亚   浏览:1503

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商家开具发票,其中引发的纠纷却时有发生。崔先生近日就遇到了因发票开具所引起的烦心事。

近期,崔先生在固镇县城某品牌运动鞋店购买了品牌运动鞋一双,当时店方答应他过几日发票开具好之后,再通知他。崔先生家住在外地,店方将发票开好之后,双方协商,由店方将发票寄给他。当崔先生接到发票后,却发现发票邮寄费支付方式为票到付款。崔先生认为给消费者提供发票是商家应尽的义务,邮寄费用理应由商家承担。他便与鞋店经理取得联系,表达了这一看法,对方却不予理会。崔先生心中不快,便向固镇县消保委投诉,反映了此事。

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了崔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县消保委组织双方展开电话调解,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达成谅解,鞋店经理为之前的态度不友好向崔先生表达了歉意,表示愿意承担发票邮寄费用。崔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向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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