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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旅游消费提示

2019-01-09   来源:灵璧消保委   作者:灵璧消保委   浏览:2357

春节将至,又将迎来旅游消费高峰,市场上各类奖励旅游产品层出不穷,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灵璧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游客,谨防促销陷阱,科学理性消费:

  一、警惕免费游

  岁末年初,一些经营者往往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的名义,通过组织消费者参加免费的招待会、恳谈会、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赠送礼品及免费旅游;或开展以微信朋友圈点赞等形式来免费领取港澳游、海南游、泰国游等为噱头的微信宣传活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不具备组织旅游业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以“获奖”、“赠送”、“低价”等形式的旅游宣传活动,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二、理性对待商家优惠促销

  春节促销季,商家会向消费者推送旅游优惠券、折扣券、赠券等,但在使用中却设置使用范围和期限等许多附加限制条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诸多诱惑时,应擦亮双眼保持理性,仔细甄别各类促销手法,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三、参加团队旅游务必签订合同

  通过旅行社出游的消费者,要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对产品相关信息充分了解,考虑成熟后签订正式合同。签署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各自责任、权利、义务相关的重要事项。切忌因为“熟人”介绍,就不签合同。

  四、注重出游安全防范

  国内长线旅游时,应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可多用银行卡消费,尽量不佩戴贵重饰品,防止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请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留存有关旅游合同复印件;游览观光时,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紧跟团队,不要擅自脱团;慎重参加带有刺激性、危险性的活动项目,量力而行,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如发生盗抢等不法侵害,注意首先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五、遇到纠纷依法维权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保留好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及旅游投诉信件等有效证据和材料,拨打12315投诉电话,也可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六、文明旅游,从我做起

  旅途中,要认真听取导游的说明事项,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尊重其他地区、民族、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做文明的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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