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消保委2018年消费者投诉报告显示
——服务类、电器类投诉多,质量和合同纠纷成重点
2018年,铜陵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95件(其中:市消保委259件、枞阳县消保委33件、义安区消保委103件、铜官区消保委548件、郊区消保委24件、经开区市场监管局80件、市工商局市场规范局48件),调解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8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受理投诉类别看
家用电子电器类164件,占14.98%;百货类228件,占20.82%;房屋及建材类67件,占6.12%;交通工具类86
件,占7.85%;服务类531件,占48.49%;其他商品和服务类19件。
二、从受理投诉性质看
质量问题302件,占27.58%;合同问题204件,占18.63%;售后服务问题197件,占17.99%;价格问题53件,占4.84%;虚假宣传问题81件,占7.39%;假冒问题24件,安全问题6件,计量问题6件,其他方面问题222件,占20.27%。
三、从投诉的重点看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
1、通讯类产品的投诉量最多,全年共61件,其中有59件都是移动电话机方面的投诉:崔先生在某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回家使用后发现手机耳机无法使用,商家却要消费者自己去合肥处理,经调解,商家给崔先生更换了新耳机;朱先生2016年12月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当时还购买了一年延保服务,延保期间内,手机拍照后照片里出现红点,家电商场以维修员工离职,无法修理为由,要求朱先生自己把手机送到芜湖修理,经调解,朱先生同意自己将手机寄到芜湖维修,运费由家电商场承担。
有两起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较为典型:胡先生在某手机卖场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在卖场内拆机当场发现手机边缘有明显缺口,要求换货被卖场拒绝,经调解,手机卖场赠送胡先生一台充电宝作为补偿;胡女士在某通讯公司营业厅购买了一款某品牌手机,当场试机时发现手机不读卡,手机主板存在质量问题,胡女士现场要求更换被该营业厅拒绝,营业厅表示将该机寄回厂家换机后才能给消费者换机,经调解,营业厅给胡女士办理退货。
市消保委认为,对于消费者当场发现的手机外观问题、质量问题,商家不能也没有理由再拖延推诿,非要等到厂家处理好了再给消费者处理,等于是把本该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建议商家,今后在处理此类投诉时,简洁快速,先让消费者满意。
除了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的情况仍然存在外,向老年人出售手机也容易出现纠纷:张女士的父亲于在某手机卖场购买了一部某品牌双卡双待手机,因需同时使用移动、联通卡,故购买时特别说明要全网通手机,当时手机外包装上也标明为全网通,但张女士父亲拿回家使用后发现无法使用联通卡,卖场解释该手机是4G+全网通手机,在有移动网络信号的情况下自动优先使用移动卡,这同张女士父亲买手机时的要求不符,要求处理被卖场拒绝,经调解,卖场赠送话费作为补偿;王老先生在某通讯器材专卖店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当时试样机时音量很大,但是回家后使用音量却很小,听不清楚,与样机不符,且出现了无故自动关机的情况,要求退货被拒,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货。
老年人在购买手机时通常都很仔细,因自身对各种手机的熟悉程度不高,会向营业员说清楚自己的要求,希望依靠营业员买到最合适的手机,在这种情况下,营业员就不能以多盈利为唯一目的,而应该按照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让老年人买到最实用、最称心的手机,向案例中那样,用4G+全网通手机来冒充全网通手机,忽悠老年人的做法是不可取、不诚信的。
今年空气调节产品方面的投诉共29件,其中空调器有26件,基本上都是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具体的案例有:胡先生今年5月份买了3台同品牌同型号的空调挂机,7月份使用时有一台不制冷,开一天16度房间都是热的,售后派人上门也检查不出问题,经调解,商家为胡先生更换了空调;高先生2015年买了一台某品牌空调,质保期5年,今年8月份发现不制冷,售后上门维修了,但是拒绝开具维修记录,经调解,售后已为高先生开具维修记录。
还有一件服务细节方面的投诉值得注意:王先生在某家电卖场买了几万元家电,与店长约定好送货之前事先沟通,自己好安排时间,送货当天上午9点多,王先生就接到送货人员电话,说已在路上了,马上就到,王先生当时并不在家,没有时间收货,送货人员当时不耐烦地表示那就只能下午6点再来,虽然时间太晚,王先生也只好同意了,王先生认为卖场没有按约定事先通知,为自己带来了极大不便,投诉反映后,卖场店长也联系了王先生解释并致歉。
市消保委认为,商家对于自己做出的售后服务承诺,或者答应消费者的事情,不管大大小小都要做到,从微小处、从细节处往往更能反映出商家的诚信度,更能感动消费者。
厨房电器类产品全年共27件,其中有一件冰箱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较为典型:马先生去年5月在某家电商场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当时还购买了一年延保,今年12月时面板灯不亮了,但马先生找不到当时购买冰箱和延保的发票了,家电商场为马先生开具了购物证明,但售后以其没有延保发票为由,不同意免费维修,经市消保委同家电商场联系调解,家电商场给马先生开具了购买延保的证明,并跟售后部门协调,同意为马先生免费维修。
商场这种积极想办法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毕竟电脑系统里能查到消费者确实购买了延保,也不能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一张发票局限。市消保委也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耐用商品的票据还是应该保留好,不是每家商场的电脑系统都能记录地那么详尽,毕竟没有发票自己就缺少了维权依据。
4、计算机类产品方面有一件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较为典型:家住池州市青阳县的陈先生今年1月份在我市某家电商场买了某品牌的一台一体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8月份一体机无法打开使用,笔记本电脑的鼠标也坏了,联系家电商场,商场却表示我市目前没有该品牌电脑的售后维修部门,只能是陈先生自己将电脑寄到芜湖的售后部门去维修,陈先生不认可,要求售后免费上门维修。经市消保委多次联系协调,商场派自己的维修人员上门免费维修,陈先生同意该处理方式。
(二)百货类投诉
1、日用商品类投诉最多,全年共100件,其中以家具商品投诉居多,具体的案例有:江先生在某专卖店订购了一款沙发,在店里看了样品是藏青蓝色,送货上门后发现颜色接近黑色,与样品颜色不符,但专卖店坚称就是这个颜色,不予处理,经辖区消保委调解,专卖店同意按江先生的要求更换沙发布;吴女士在某家具公司的天猫店铺购买了一件儿童床,收到货后安装时发现商家将床的框架发错,没办法使用,商家查询后说仓库损毁无法补发,吴女士可以退货或者将发错的床框维修使用,吴女士认为退货麻烦,希望商家补发床框,或者对维修床框给予一些赔偿,经调解,商家赔偿吴女士400元。
还有几名消费者反映,跟某公司签订了合同,在该公司购买家具、建材等商品,可以参加该公司跟某第三方平台合作组织的补贴活动,由第三方平台每天按订单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补贴,共补贴1000天,但补贴天数还没满,就没再收到该平台的补贴了,平台和公司以国家政策为由,改变了补贴方式,有的消费者接受了新的方式,有的消费者不同意,打算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纠纷。且不知商家口中的政策到底是真是假,是不是只是商家用来吸引消费者的噱头,家具毕竟是每天跟我们接触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才是最重要的,消费者在选择家具时,除了价格实惠外,不要忽视对过硬的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考察。
其他方面,手表的问题不少,具体的案例有:汪先生在商场某品牌手表专柜购买了一款手表,现手表不运转了,需更换电池,汪先生保留了票据,但专柜称还要有保修卡才行,否则自费更换电池,经调解,专柜同意免费更换电池;刘女士在商场某手表专柜买了一款女士表,第二天发现手表不准,经多次检测校对发现是手表质量问题,专柜为其更换,但更换后的手表仍然不准,检测后还是手表质量问题,刘女士要求退货被拒,经调解,专柜给刘女士退货。
2、服装鞋帽类投诉全年共61件,以服装和鞋的问题居多,具体的案例有:姚先生去年11月从某男装专卖店买了一件皮衣,当时店家承诺终身免费维护,今年11月穿时发现皮衣掉皮,专卖店认为是人为造成,不予维护,经辖区消保委调解,专卖店同意将皮衣送回厂家维修;汪女士在某鞋店买了一双短靴,才穿两天拉链就坏了,商家不予处理,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将拉链修好;刘先生去年11月在某运动品牌专卖店买了一双运动鞋,穿了一个月不到鞋面就断了,去年12月份专卖店将鞋返回上海总部鉴定,需要3个月时间,但一直到今年7月份投诉时都没有结果,经调解,专卖店同意将鞋换成同等价格的衣服。
3、首饰及文体用品类,全年共30件投诉,以首饰方面的投诉居多,具体的案例有:何女士于在某商场珠宝专柜购买了一款黄金手镯,十几天后手镯上出现一块绿色,专柜用工具磨掉了,但手镯上残留了一块灰色痕迹,一个月后手镯另一侧又出现一块绿色,专柜同意换货,但没有一模一样的款式了,何女士要求退货被拒,经调解,专柜同意给何女士调换同款;周女士在某商场珠宝专柜买了一条黄金手链,带了十几天后手链断了,专柜同意更换,但要收取费用,经调解,专柜同意免费给周女士更换。
(三)服务类的投诉
1、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最多,全年共155件,以餐饮服务的投诉最多,反映比较突出的有两点问题:一是餐厅收费项目不向消费者说明,不让消费者选择,如:杨女士在某火锅店吃饭,结账时才发现一次性餐具和调味碟是必点项,但事先服务员并没有说明;王先生在某烧烤店吃饭,结账时才发现烧烤用碳需消费者自己购买,蘸料也是必须购买,服务员事先没有说明。二是餐厅服务人员不顾及消费者感受,服务员工作时间吵架,硬要给消费者指定座位,如:王先生在某餐厅吃饭时,餐厅店员当时在吵架,非常影响王先生就餐心情;陈先生在某餐厅吃饭,当时餐厅内有十几张空桌,服务员硬是规定只能在其中的两张空桌内挑选,整个服务过程也是差强人意,甚至让陈先生不要再去店内消费。
市消保委建议餐饮服务经营者,收费项目要向消费者说明,由消费者自己决定是否需要,餐厅也要保证收费项目合理,对于不合理的项目,应该及时取消,同时,餐厅作为服务行业,要把自身的形象和消费者的感受放在首位,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还说出让消费者别再到店消费者的话真的合适吗?
今年美容、美发方面的投诉也比较多,共33件,有两件强制消费的投诉值得注意:沈女士在某美发店办了1000元的卡,凭卡消费可以打6折,一次在该店做头发完毕后,美发店表示卡内只有200多元了,还要再充1500元才可以打6折,沈女士认为凭卡就可以打6折,余款可以付现金,但是美发店一直拦着不让她走,沈女士只好充了1500元;许先生到某理发店理发,洗了头发后,许先生选了一个58元的理发价格,理发师就一直跟许先生聊怎么剪,说需要做蓬松,最低280元,许先生坚持只剪头发,不做别的,被理发店拒绝,最后许先生交了28元洗发费用,不在该店剪发。
虽然现在理发店的竞争很激烈,可良好的服务、可靠的技术和诚信经营才是制胜的关键,依靠让消费者办卡,甚至强制消费这些手段,只能引起消费者的反感。
2、房屋装修方面,今年共40件投诉,主要是房屋装修质量和合同方面的投诉,如:吴先生2016年委托某装修公司给家里装修,当年12月竣工,质保期2年,期间因卫生间防水没有做好,导致房间内墙渗水问题,装修公司已维修了2次,今年2月份又渗水了,商家一直拖延没有处理好,经调解,吴先生承担500元,装修公司将吴先生家返潮的墙面和地面的砖铲除后重新做防水,做到吴先生满意为止;孙先生请某装修公司给家里装修,已签订合同,现在还有厨房、卫生间天花板和家具移门没有做,孙先生和装修公司之间因工期问题发生了一些不愉快,装修公司不愿意再装修了,要求解除合同,孙先生不同意,经调解,装修公司重新入场装修,并加快装修进度。
3、今年文化、娱乐、体育方面的投诉较多,共80件,主要是合同和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有数名消费者在我市某健身房办了卡,健身房本来宣传9月份开业,后又说11月份开业,但一直到12月初还没有开业,后经调解,健身房保证12月15日开业;今年我市还有一家大型儿童娱乐场所因经营问题关门停业,很多消费者手上还有充值卡没有消费完,经营者对于是否重新开门营业也不确定,消费者需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纠纷。
4、今年通讯服务方面的投诉共86件,基本上都是移动电话服务方面的问题,有一个问题反映的比较集中:芮先生12月份卡内还有50多元,突然被停机,去营业厅询问后得知自己的卡是2G卡,需要升级成4G卡;方先生最近发现手机卡无法使用,通讯公司告知是2G卡升级了,要换手机,但方先生不想换;周女士多年前办理的手机2G卡,现被切断信号,强制要求网络升级,通讯公司称要交100元话费以及50元购机费,才可以升级成4G。上述投诉经调解后,通讯公司都为消费者重新开通了2G网络,还有的消费者投诉后,接受了通讯公司的解释,更换了4G卡。
市消保委认为,2G网络升级虽然是今后发展的趋势,但毕竟现在2G网络还没有退市,国家也没有要求逐渐关闭2G网络,通讯公司就应该征求消费者的意见,由消费者自愿去营业厅办理手机卡升级,而不能简单地直接将2G网络关闭。
5.互联网服务投诉今年共66件,大多是费用方面的问题,如:古先生的宽带和网络电视今年8月底到期之后就一直无法使用,10月份去注销时通讯公司表示要收取一个月的费用120元,古先生认为到期后就被停网了,自己都没有使用,不同意交120元,经调解,通讯公司将120元减免并办理销户;黄先生2016年在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办理了网络电视,2017年7月到期,今年9月份发现网络电视费用还在收取,合同中也没明确规定到期后还会自动扣费,要求退掉多收的费用被拒,经调解,通讯公司退回多收的费用。
6、今年有一起销售服务方面的典型投诉:刘先生今年元月份到某通讯公司营业厅购买手机,接待的营业员向消费者推荐一款188元的信用购机套餐,并让消费者签订了合同,刘先生因有购房计划,就一再询问会不会影响购房,营业员回答不会,谁知5月份刘先生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信用证明,结果信用证明反映消费者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多次查询才发现就是信用购机的问题,但刘先生一直都按期还款,从未延误,通讯公司也解释不清究竟怎么回事,刘先生没办法提前结清信用购机贷款,但不良记录仍然存在,给刘先生造成了较大损失,后经市消保委多次调解,并联系中国人民银行铜陵中心支行,最终通讯公司赔偿刘先生5600余元,并协助刘先生去人民银行消除该信用贷款记录。
商家的这些信用贷款产品通常都是跟第三方平台合作的,这隐藏在后面的第三方平台究竟怎样,消费者不得而知,因此办理此类业务时,建议消费者尽量谨慎,没有必要的话尽量不要办理,以免给自己造成影响,带来不便。
(四)交通工具类投诉
今年共86件,多为家用轿车方面的投诉,具体的案例有:洪先生2016年在某品牌4S店购车时交付了2000元保险押金,说好2年后退还,今年两年时间到了,因洪先生将押金单弄丢,4S店让其写了份收据承诺书,但之后4S店又称承诺书不能退还押金,经调解,4S店将押金退还;孙先生2016年9月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汽车,当时合同约定两年内更换4只轮胎,今年6月孙先生要求更换轮胎,4S店却表示要轮胎出现质量问题才能换新,孙先生认为4S店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经调解后,4S店为孙先生更换了4只轮胎。
(五)房屋及建材类投诉
今年房屋及建材类投诉共67件,其中商品房方面有一件群体投诉:某开发公司在我市投资建设住宅小区,当时宣传画册和售楼人员都介绍购买一楼的住户是附赠院子的,开发商会将一楼住户房屋以外部分面积同公用面积隔离开,给一楼住户作为自家花园使用,也因此,一楼的房价并不是整栋楼层中最低的,很多消费者被这点吸引,购买了一楼的房子,期间也多次跟房地产公司确认,得到的答复都是赠送院子,谁知房子盖好后,一楼并没有院子,房地产公司的答复是没有被相关行政部门批准一楼建院子,合同上也没有写赠送院子,几十位消费者就房地产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投诉,市消保委也组织投诉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但房地产公司目前并不同意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消费者正在寻求其他渠道处理纠纷。
这件投诉,房地产公司作为专业公司、住房建筑业的内行,不会不知道现在相关行政部门已经不再批准为一楼规划院子,但该公司仍然以这个作为卖点,将原本最不好卖的一楼以比二楼还高的价格卖了出去,直到签合同时还是跟消费者说肯定有院子,房地产公司的这种做法,究竟将消费者置于何处?
装修建材方面,多为建材质量问题,具体的案例有:苏女士在某专卖店买了移门,今年5月份送货到家发现金属条有黑色斑点,换了3次还是这样,专卖店承诺一定会处理好,但一直到8月份也没处理好,经调解,专卖店承诺将顾客家门进行更换,重新下单生产,确保在8月底为苏女士安装;郭先生今年10月初在某专卖店给亲戚购买涂料和美缝剂,当时眼镜没戴,看不清涂料和美缝剂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营业员告知生产日期是2017年5月,保质期3年,郭先生的亲戚使用了该涂料和美缝剂,之后郭先生自己装修,又去该店购买美缝剂,发现美缝剂是2017年5月生产的,但保质期只有一年,已经过期,郭先生找到负责人反映了帮亲戚购买的美缝剂求是过期的,要求赔偿遭到拒绝,经调解,专卖店给郭先生办理退款。
(六)调解失败和不予受理的投诉
2018年市消保委调解失败的投诉共10件,除了上半年调解失败的7件,房地产群体投诉调解失败,另外2件投诉的具体情况为:汪先生一直使用某通讯公司的手机卡,最近发现,在未知情的情况下,有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另办了一张该通讯公司的手机卡,汪先生认为是营业厅的责任,要求处理好,经多次调解,汪先生要求通讯公司登报声明该手机号码跟他无关,通讯公司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齐女士在某家电商场买的某品牌电视机,安装好后一周左右,发现电视机屏幕出现裂缝,售后上门检查按压时导致裂缝更大,售后表示裂缝是外力导致,但齐女士认为没有人碰过电视机,经调解,家电商场认为是外力所致,不予免费维修,已出具检测报告,但齐女士不认可,已建议消费者咨询法律援助中心。
今年另有4件投诉不予受理,除去上半年不予受理的1件投诉外,其余3件的具体情况为:夏天时有位消费者反映,头天在市场买的猪肉,第二天晚上吃发现味道不对,怀疑猪肉有质量问题,因购买时间长加上天气炎热,市消保委无法受理,已建议消费者下次购买后及时食用;有消费者反映通讯公司擅自把家里的宽带断了,影响了自己的股票买卖,向工信部投诉了,但还没结果,已告知消费者股票买卖的损失不在消保委受理范围,且投诉不能重复受理;王先生在某商店买到一瓶过期的功能性饮料,辖区市场监管局已介入处理,但王先生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告知王先生市消保委不再重复受理投诉,有新证据可继续向辖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或走司法渠道解决纠纷。
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