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巢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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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百大——以消费者为本的亲民性服务商城

2018-12-24   来源:巢湖市消保委   作者:向丽   浏览:6178

     


      巢湖百大购物中心始终秉承百大集团“塑百年百大 铸诚信长城”的企业使命,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巢湖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在社会各界关爱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公司先后荣获安徽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安徽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安徽省诚信单位、合肥市文明单位、合肥市诚信质量计量示范单位、巢湖市放心消费店等荣誉称号。

      坚持“以顾客为中心,满足顾客需求为目标”的质量理念,积极推进诚信建设,让顾客放心消费,健全顾客服务机制,提升顾客满意度。
      一、履行首问责任,保障维权放心。公司打造线上线下的全渠道维权保障体系,线上渠道有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线下在各商场及客服中心设立投诉接待处。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接待顾客满意度达95%以上,顾客投诉有效解决率达100%。为进一步提升化解投诉的效率,公司率先在巢湖市场实行“先行赔付”制,解决消费纠纷快速、高效,更好地满足顾客合理诉求。全年接待顾客售后投诉共计7起,解决率及顾客满意度达100%。
     二、严把品牌进场经营观,巢湖百大购物中心严格执行百大集团“进销分离”制度,所有品牌进场经营必须与集团公司签订联营合同,通过对其资料的审核,确保在营品牌产品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三、严格进货验收制度,保障质量放心。根据商品质量检验规范,严把上柜验收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商品不得上柜销售。作为重中之重的食品安全,公司始终坚持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保障食品质量,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及合法权益。
      四、实行明码实价,保障价格放心。公司对所售商品实行一货一签,明码实价。严格按照百大集团“三信”检查管理规定,对物价、质量、计量等方面进行检查,保证各级部门对商品“三信”月检查覆盖率续达100%。
      五、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服务放心。公司大力推广“心悦服务”品牌,塑造巢湖市优质窗口企业形象。全员秉持“以顾客为中心,以服务为根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员工素质培训,落实服务质量高标准,实行1.0、2.0、3.0服务标准考核,其中1.0标准100%考核通过,有效地提升员工服务与业务技能。
      巢湖百大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充分发挥企业规范管理优势,充分展示巢湖百大优质服务的风采,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铭记每位百大人的心中,为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而不懈努力,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舒适的购物环境作为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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